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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如期而至,你,准备好了吗?

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作者:SystemMaster 
 
随着财税〔2016〕36号文的颁布,营改增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对于这一新政策,你是否满腹困惑,心感迷茫,下面就让我们揭开这神秘的面纱,近距离的了解一下吧!
问:此次“营改增”所涉及的行业有哪些?
答: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问:建筑安装,异地工程项目怎么开票?如何交税?
答:无论本地还是异地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在本单位开票,但税金需在工程所在地预征,异地预征,仅是一个征税的要求,不代表销售和开票。异地交税后,完税证明就是凭证,记入“应交税费-增(已交税金)”之中,并填在申报表预缴税金之中。
问:营改增后对分包商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从税收角度审核合同,总包对分包商应关注一下事项:
1、 在价格约定上注明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2、 涉及不同税目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约定价格,注意不同税目价格的确定依据,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3、 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包商,签订前加强资格审核
4、 约定不同税率的项目,开具不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增加分包商提供虚假增值税专票的民事赔偿责任条款,约束和规范分包商提供真实地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6、 涉及到营改增后税率提高可能导致价格上涨因素,需要正确测算并谈判解决,同样,分包商对总包商而言,也需关注此类问题
问:对于管理型项目,就是将施工项目整体交由另一施工企业具体管理作业,然后定期按照计量款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该如何进项税务处理?
答:如果仅是管理,则属于中介服务或其他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如果是总包分包,或者项目转包(不合法),则属于建筑业11%的税率,进项抵扣,要有抵扣凭证,即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在外地项目还需要外出经营管理证吗?
答:外地做项目,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是“外出经营”,不在当地作为独立纳税人,这样,需要主管国税局开《外经管证》,到项目地国税局登记。《外经管证》有效期180天,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注销。如果超期,按法律规定,必须在异地进行独立纳税人登记。二是“登记为独立纳税人”,这样该分支机构在增值税上视为独立纳税人,其在项目地向主管国税局自行购买发票,在项目地正常纳税。进项的核算也应该在项目地的分支机构,这样难度可能比较大,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视同销售情况也会增多。变通的方法是,寻求与总部汇总纳税,但如果跨省的话,汇总审批权在总局。
本公司作为建筑业企业,自然是这浩荡大军中的沧海一粟,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趋之若鹜,而是有计划有衡量的选择一些专业财税机构和地方国税总局对建筑业营改增的专题讲座,时刻关注相关网站动态,确保紧随新政步伐。
读到这,你是否觉得意犹未尽?想更深入的了解,让你欲罢不能?那就敬请期待我们财务部即将在公司举办的“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吧,定会让你学以致用,受益匪浅!在这成长之路上,我们,结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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